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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的精神病史明显就是一种责任推脱,这个医院院长看来在所谓的吃回扣中也有牵连,而不是说的那么清正廉明,也不是那么的一干二净,只是令他措手不及的是被举报,更加让他害怕的是相关单位已经介入了调查。
而自己举报自己吃回扣的医生,看似真有病,其实不然,笔者认为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,他不能明着举报吃回扣,损害病人的利益,而在吃回扣中,这不是他自己一人行为,他是参与了,可是他因为某些原因而参与,并且现在他受到了良心谴责,所以说他自己举报自己,引起相关单位的注意及调查,能够得到遏制和调查处理。
不得不佩服这个医生的破釜沉舟,他自己举报自己,实际也是在举报别人,他可能有他自己的顾虑。而那个院长的回应真可谓是自欺欺人,一个精神病患者如何从事医生,对于病人来说,让一个精神病给治疗,那不是说可笑至极吗?
所以说院长的说辞明显是避重就轻,貌似用这种蹩脚的理由在欲盖弥彰,天下人都不是傻子,院长这是把所有人当精神病在哄,可见其用心之处,而这种吃回扣的行为其实在某些医院时有发生,而近日爆出的就有博士生举报自己的导师吃回扣行为,此次医院医生自己举报自己吃回扣,这一方面是良心不安,自我赎罪,一种原因是用这种方式在揭露某些内幕。
医生被曝吃回扣,已经不是什么“新闻”了,但以往医生多是被举报者,而非举报者。医生自己举报自己吃回扣,还真挺稀奇的。“狼人自刀”式举报,本就挺戏剧性的。但这事还有个更戏剧性的结尾:院长说这位医生精神有病举报不实,医生则说“院长更神经”。
“自我举报”这事,今年1月就有个新闻是----“餐饮老板举报自己是黑心店:店里的菜自己和店员从不吃”。这也算是良心发现了。海南这位医生自我举报,是不是也是良知觉醒后的正义之举,我搞不清。按院长的说法,这是病人呓语,当不得真。
只是我不太懂:1,若这位医生兼举报者有精神病,为什么还能在医院出诊,还任门诊部副主任一职?2,这医生若是有病,怎么会对回扣规则知道得这么细?难道他还身兼戏精学院的编剧?退一步讲,就算是精神病,出了事法律上也要看他事发时有没有自主行为能力,有精神问题说的未必是假话。
再联想到医生举报的不只是自己,而是以“自爆”的方式举报了整个医院,举报问题包括“平均每月至少拿1000元,我们院很多医生都这么干”,“回扣按药物金额10%-15%给医生”,箭头还对准了医院管理层,院长“先打一耙”的举动,倒是挺“正常”的。
如今,海南万宁市卫健委已介入调查,希望真相早点水落石出。无论如何,吃回扣是“做恶”----哪怕基层医疗机构有压力,也不能重来“以药养医”那套。本质上,这是种“病”,该治。
我选择相信举报者。一个有着正常职业的医生,把自己和所在单位的人一并给举报了,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啊,尤其他自己本身也是吃回扣的参与者,我认为他不但不是精神病,相反还出奇的清醒和冷静,因为他清楚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。
如果真如院长所言是精神病的话,那么也得是重度患者,是缺乏正常思维意识的偏执狂,要真那样的话,难道还能让他正常上班吗?何况是治病救人的医生,医院再缺人手,我想也不会让一个精神病医生上班吧,那样的话也太不为病人负责了。
显然,在是否有精神病面前,有人说了谎。自己医院的职工举报自己工作的单位吃回扣,这在还是头次听说,对于院长而言,是一种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,一旦举报属实,那么整个医院无疑将遭遇很大的质疑,不但毁了医院的信誉,更重要的是这个院长的前途也完了,出了这种事情,他无论如何是逃不掉责任的。
另外,我感觉这个院长也让人怀疑,虽然没有举报他,但他应该也不怎么干净,他害怕事情闹大无法收场,然后把自己也给牵扯出来。从举报情况来看,这个医院吃回扣现象应该不是个例,一旦掀开盖子可能会涉及很多人。
我看也是患了“精神病”,特么不正常。
“吃回扣”这种事对医生来说是公开的秘密,社会潜规则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多年前就此类事件提出了整肃意见,可看病那么贵,药价那么高,钱多了,谁不想分杯羹。医生也不傻,眼看几毛钱一盒的药卖到十几块几十块,他们不眼红吗?因此,就来个“良性”竞争,谁给我钱,我就开谁的药,这就是社会规则,我觉得“理所当然”。
但是,国家规定说这样违法,既然有这么个规定,那国家为什么不给药价压下来,几毛钱的药卖个两三块,将“回扣”都返给老百姓,利润薄了,自己都赚不满,谁还愿意给医生“吃回扣”。
再说这个“精神病医生”,你要么堂而皇之的不“吃回扣”,做到洁身自好,要么就一吃到底,做到守口如瓶,你倒好,一边吃着回扣,一边来举报,出卖同行同事,一点医生的“职业道德”都没有,医生的脸都给你丢尽了。
所以,经我鉴定,同意院长的说法,就是一“精神病”。
到底谁有精神病呢?我相信大家已经心知肚明了。
一个是不惜通过举报自己来曝光医院内部吃回扣的问题,一个是反咬一口给举报者扣上了精神病的帽子。
虽然还没有事后的调查结果,但稍微思考一下,便能知道到底是谁在说谎了。
如果举报者华医生真的患有精神疾病,那么他怎么可以继续在医院出诊呢?于情于理于规都说不过去,而且通过华医生的采访录音也完全听出不他的逻辑有问题,倒是很清晰。
反观唐院长并没有正面回应吃回扣问题,而是称华医生是精神病患者,做事极端,那个药房负责人的说法可信度也不高,因为他们都可能是事件中的既得利益者。不敢正面回应,却想泼脏水,这举动更像是心虚了。
再看举报者华医生自己的说法,他并没有否认自己曾经住过海南省人民医院,而且称很多医生都去过那里治病,主要是失眠、调理心理压力。我倒觉得这个说法更真实,医生面临的压力的确不小。综合现象的信息来看,目前倒更像是那个唐院长想要借此做文章了。
当然,华医生的举动的确看起来不正常,有回扣不拿,还不惜牺牲前途来举报。按照某些人看来,华医生的确是精神有问题的,可是,还有一种可能是只有华医生才是真正的正常人,只是他看不惯医德败坏的某些人,于是才想要通过牺牲自己来揭露黑幕。毕竟,他触动的不只是某一个人的奶酪,如果不用奇招,很难奏效。
虽然事件还在调查中,但我却更愿意相信敢于挺身而出的华医生,也希望通过媒体的持续关注,能够给予华医生揭露真相的机会。
事实面前,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,希望这次的正义不要迟到。
期待真相早点到来。
首先要搞清楚,这绝对不是侮辱,国家发行的所有面值的钞票,都可以正常流通,这些钞票只是在面额价值定义不等,本质上是没有贵贱之分的。这种情况如果理解为侮辱,我只能说是张女士自己在歧视小面额钞票。
你可以说对方缺德,让你辛苦去数这些硬币,但是不要把小面额人民币与侮辱划上等号。
公司向张女士支付这6000元,明显是心有不甘,原因在于,公司认为张女士将这件事牵扯到网络,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。因此才闹出了1毛硬币的乌龙。目的就是刻意找张女士的麻烦,让她不那么轻易获得这6000块。
这种情况明显是在故意跟她堵气,跟侮辱是两码事。如果这样也要理解为侮辱的话,那么,麻烦请给我来2吨同样的“侮辱”,高兴的话,再多来几吨都可以。
当然,公司的做法是100%欠妥,小肚鸡肠的表现,被网友攻击也属于自找的。再这样闹下去的话,恐怕连什么形象都没有了。
员工被停职了,由于心情不好,抱怨几句也属正常(在抱怨的过程中好像没有留公司的名字吧,具体我不太清楚)。公司只要忽视她的朋友圈就行了,跟她在网络上互撕,才真正最损害了该公司的形象。说白了,是该公司自己在损害自己的形象。
遇到这种情况,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解决问题,将赔偿金交付给当事人,然后解释清楚也就没事了。但是公司的做法却是用硬币来置气。再一次将自己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显然很不理智!——现在闹得不光当事人不愉快,网络上也吵的不可开交。
对于张女士的遭遇,建议去走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,尝试一下能否成功。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条款,是否成功还不好说。
>由于/strong>拒收人民币才是违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:
第三条规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。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。
至于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措施,目前来说,有律师说“恶意支付”,“违背公序良俗”,事实上法律上并不存在相关条款明确规定。
我们国家施行的是无限法偿,没有进行有限法偿,即便对辅币也没有数量限制。反而是前面说的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。如果提出强制执行的话,道理实际上在对面,未必就能成功。
在我看来,整件事根本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,搞不清楚为什么会上热搜,公司辞退员工,员工不满公司,一边找劳动仲裁,一边在网络上谩骂抱怨了几句。进而激怒网友将该公司推上风口浪尖(听说还连累了无辜的人),随后双方就在网络上相互诋毁,各执一词,都不想让对方好过。
本来就五六千块钱屁大点事,现在搞得全国人民都知道了,说白了,两方都非常极端。如果当时双方都冷静下来,该走法律途径就走法律途径,不要去惊动网友,就不会闹出这么多的乌龙。
这样下去,这家公司能给人留下好印象吗?大部分人都开始反感。至于张女士,即便争赢了,对她来说也一定是好事吗?哪个领导愿意请一个杠精做事。肯定都会受到影响的。这种局面,典型的双输!
这件事充分反映了,在这个和气生财的社会上,小孩子一样的置气做法是不可取的。如果真要这样置气,倒不如把钱收起来,每天拿几千个硬币到他们公司去消费,自己也不用做事了,就专门恶心他。但双方这么做都没有任何意义,害人害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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