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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一泥罐车疑超车失控连撞3车,致2死4伤,怎么回事电动车起火致5死电瓶车在人行横道撞死人,该不该负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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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9-14 22:3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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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电动车起火致4死3伤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电动车起火致4死3伤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...

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电动车起火致4死3伤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电动车起火致4死3伤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

哈尔滨一泥罐车疑超车失控连撞3车,致2死4伤,怎么回事

导言

最近看到了太多的交通事故。而哈尔滨这一起是因为泥罐车造成的连环事故更加值得关注,我们重新梳理一下事故的发生经过,也许能得到一个新的认识。

哈尔滨一泥罐车疑超车失控连撞3车,致2死4伤,怎么回事电动车起火致5死电瓶车在人行横道撞死人,该不该负责 软件
(图片来自网络侵删)

事故>颠末/strong>

8月21日11时许,黑龙江哈尔滨市,三环路世一堂制药厂附近(达康路 26 号门前)路段,一辆水泥罐车在行驶中突然失控,开过绿化带开上对向车道连撞三车,事故致2人不幸身亡,4 人受伤。

据目击者介绍,水泥罐车好像想要变道超车,结果车辆失控一下冲过绿化带,开上了对向车道。15 时38 分,现场拆解完毕,交通恢复。目前,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。

原因分析

从通报的情况来看,我们大概了解了事故的基本情况。也知道了其中的几个重要因素。

1.超车造成的车辆失控

这一点重装泥罐车去超越前车的时候,必须要小心谨慎。在多数情况下他们是不轻易超车的,除非前面路况非常的好。而且在城市道路内也没有多少条件允许你这样的超车。

2.车辆为何会失去控制

很大程度上是车辆发生了一点机械故障。也许是轮胎、也许是车辆的制动器。这些需要官方的技术检测才能知道。我们就是一个瞎猜。

事故的惨烈对于泥罐车的管理要再进一步升级

大货车、槽罐车、水泥车等等这些在城市道路上都是真正的的杀手。有数据表示,在城市道路内发生死亡事故的接近80%是和电动车、货车有关。也就是说,控制大货车的行驶对于整体的道路事故的管控非常有必要。

许多地方对于泥罐车的管理都是花了大力气的。这没有办法,一方面泥罐车的司机容易违规另外,真的发生事情后果不堪设想。

开车要小心,安全行车是所有事情的最关键最根本的需求。随着市场复工,企业生产经营和货物运输逐渐进入繁忙期,大型车辆驾驶人可能出现疲劳驾驶、超限超载、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,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加大。

在对两类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中,交警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哈尔滨市渣土车、水泥罐车道路交通事故情况,指出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、观察瞭望不够,超速行驶,争道强行、随意变道,违法超车,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倒车,以及夜间实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。同时更指出企业不重视、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的背后原因就是为了“多跑一趟、多拉一点、多赚一些”。

只有让驾驶员和车辆单位知道痛了,他们才不会干违法的事情。

哈尔滨市意识到 渣土车、水泥罐车“疯狂”驾驶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危害,严厉打击残土车、水泥罐车违法行为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,既是政府年度重点工作,也是稳定全市交通安全形势、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内容。

交警部门将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予以从严管控、从严查处,最大限度增加驾驶人、车主、企业的违法成本。残土车、水泥罐车驾驶人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。不能只算经济账,不算安全帐,应自觉***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,坚决杜绝闯红灯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疲劳驾驶、逆向行驶、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,养成文明礼让、遵章守法的良好驾驶习惯。作为运输企业和车主则应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。建立健全对驾驶人的日常安全宣传教育,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,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,切实把住源头关,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。

大家一起遵守规则,就能建立新的秩序。不要有事故,大家平安回家。

相信很多人有看到,一些工程车、泥罐车在市区道路玩儿命地跑,不安车道行驶,闯黄灯是常有的事情,吓得一些小轿车、电瓶车连连避让。原本不应该出现在城区道路的黄牌车辆,为何会如此肆无忌惮,交警部门有没有做到有效监管?

8月19日在山东临沂,一辆拉木头的大货车闯红灯撞上一辆送学员参考考试的教练车,车上3人死亡2人重伤。仅隔两天,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发生一起惨烈车祸,一泥罐车失控,疯狂连撞3辆,造成2死4伤。一辆雪佛兰轿车直接散架了。

查看相关报道,事故发生在8月21日上午11点多,哈尔滨市三环路世一堂制药厂附近。通过监控看到,一辆泥罐车行驶过程中,车辆突然失控,开过绿化带,车子直接开到了对向车道上,连续撞了3辆车才停下来,有一辆小货车车头都没了,一辆红色的雪佛兰轿车几乎被撞碎。多辆救援车辆停在路边,交警人员在维持秩序,消防救援人员在破拆救车内被困人员。被救出的车辆很快被120急救车拉走。

有目击者说,泥罐车好像要变道超车,结果车辆失控冲过绿化带,开到了对向车道,连撞几辆车,造成严重交通事故。这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。救援和清障工作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3点半,交通才逐渐恢复。目前事故原因交警部门还在调查中。

对于受害者来说,自己开车遵守交通规则,做梦都没想到会遭遇这样的噩梦。2死4伤,多个家庭陷入悲痛之中,对于别人而言,可能就是一场事故,对受害者家庭带来的伤痛,一辈子都无法平复。大货车、泥罐车,你们出的是事故,却要了别人的命。绝大多数的网友认为,交管部门有必要加大大货车的监管和惩处力度,一旦违规,直接扣分降级,让他没机会再开大货车。

电瓶车在人行横道撞死人,该不该负责

谢谢邀请!

车辆无论在什么道路上行驶,都要注意避让行人,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就要承担责任。电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死亡的,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,涉嫌交通肇事罪,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。

《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,处三年以下***或拘役,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或有其它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***,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***。

目前道路上很多电动车都是经过改装的超标车,主要用于货物运输,行驶速度快,整体质量重,所以撞到人后也非常的严重,但很多人无知的认为电动车撞人后没有什么问题,不会受伤,我之前就说过,电动车与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,受到伤害最大的是非机动车及行人。

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要实行新国标,除了要纠正很多人的交通违章问题,车辆细化管理外,就是交通事故赔付问题,车辆属于为机动车的,以后要挂牌上保险,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,造成人员死亡的,丧葬费、死亡赔偿费、抚养费等各类赔偿费用加在一起,一般都要赔付五十万以上,因为没有保险保证,肇事者很难赔付各类赔偿金,到最后就是无止扯皮,耍无赖,但一点办法都没有,最后毁掉的确是两个家庭。

谢谢邀请!

该问题信息量较少,尝试按几种情况解答:

一、电瓶车经检测不属于非机动车的情况,即电瓶车是机动车,该起事故就属于机动车与行人的事故。

1、电瓶车按绿灯指示正常行驶,行人从人行横道闯红灯过马路,电瓶车采取了刹车措施,经检测也不超速,该种情况会判电瓶车次责或者无责,当然,即便是无责,也要承担10%的赔偿责任(电瓶车属于机动车,责任划分和赔偿义务会加重);电瓶车存在超速或没有采取紧急措施避让的情况,同责的可能性大一些,也有可能是主责或者次责。

2、行人在没有设置红绿灯的人行横道过马路,只要没有证人、证据能够反应行人是从路边突然沿人行横道冲向马路,基本上是电瓶车的全责(道交法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,应减速慢行,注意观察,安全通过)。

3、电瓶车与行人同向或者对向行驶撞击造成行人死亡,只要没有证人、证据能够说明行人存在过错,电瓶车基本承担全部责任。

二、电瓶车经检测在速度、功率、总重量方面不超国家标准,那么它就属于非机动车,遇到第一项列明的三种情况,在判定责任的时候就不会像对待机动车那样加重电瓶车一方的责任。

三、交警部门对死亡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很慎重的,既要考虑双方再事故中的过错,又要考虑是都有保险、是否有赔偿能力,甚至会掺杂一些人情在里面。

四、电瓶车作为机动车,与作为非机动车的赔偿方式是不一样的:如果是做为机动车,要先按交强险赔偿11万,剩余金额再按责任划分进行分摊,但是赔偿责任有可能大于事故责任;如果是做为非机动车,双方直接按责任划分进行分摊。


到此,大家对电动车起火致4死3伤的解答时否满意,希望电动车起火致4死3伤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,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。